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公告日期:101.12.25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10152336811號 依 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自101年12月25日起張貼本府及中和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並於102年1月10日下午3時假民眾活動中心(中和區中和路74號2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供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市長 朱士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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