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表示「文林苑」都市更新案係於98年6月16日核定,除了已核發的二張拆除執照之外,「王家」的建物已納入建造執照併案申請拆除之範圍,並非未領有拆除執照。 建管處說明,依「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建造執照包含拆除工程得併案辦理拆除執照,王家的拆除執照已併入建造執照申請,部分媒體指稱拆照未包含王家一事,並不正確。依都市發展局核發的98建字第288號建造執照(併拆照)的書圖資料所示,「王家」建築物確實包含在建照上所載的36戶拆除範圍之中。 建管處進一步說明,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4條之規定,依權利變換計畫實施都市更新之建造執照、拆除執照,均免再檢附土地及建築物之同意書。建管處強調,王家已在拆除執照核定應拆除範圍內,依法確實可免再檢附拆除同意書。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建照科 發布日期:201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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