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您所敘述之內容,應該是住戶共同以自力更新方式來實施都市更新!若住戶團結且基地條件優良,銀行確實可能全額支付所有都更費用!!
一般而言,如果您們土地與建商合建,也就是以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實施者要負責所有的成本費用,包括您所提的利息及租金補貼,但建商必然會要求相當利潤,住戶可分回價值較少;而如果是成立都市更新會,則會需要每一位會員繳交會費或向銀行融資等方式來籌措經費,住戶確實可分回面積最多,但相關風險確實應由住戶自己承擔,很多案件也因為住戶籌資能力不足而胎死腹中。
而目前市面上少數案件也有業者提出代理實施的方式,由代理實施者取代更新會並籌措相關費用,可以提供專業、處理資金來源問題並降低風險,住戶也可分回最多面積之房屋,但此類型的代理實施業者必須具有相當專業與籌資能力。
上述僅是一般概念,關於資金籌措問題要看開發者所提內容而定,希望您能提供更詳細資料才能給您具體判斷與建議。
希望這樣回答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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