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都市更新條例第15條組成更新團體來辦理都市更新,必須要自行負擔重建費用與補償金,就是住戶得自行支付更新成本或是自行找銀行做貸款,並且需要自行控管都市更新的操作與興建工程的進度,實務上難度蠻高的。
2.優點:住戶可以分得較多的更新後房地面積,並且按照政府的規定,進行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讓整個更新的程序都有政府為你把關,比較公平、公開。
3.缺點:住戶組成的更新會專業能力及融資能力不足,前期的費用雖然政府有補助,但是需要完成至一定程度時才能跟政府申請,前期的費用還是得由住戶自行出資,並且整個都市更新的流程、興建流程、交屋流程對於地主來說都有很多實務上的問題。
4.都市更新還是建議找代理實施者或是建設公司來進行會比較適合,而且都市更新從整合、都市更新報告書審查、到興建施工與交屋需要的時間比較攏長,所以還是推薦財務能力比較健全的公司來完成都市更新事業。
希望這樣的回答有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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