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都市更新就是一種在政府監督下的合建模式~
傳統合建需要全體地主同意後,才能進行重建,行政程序比較快,但是沒有稅賦上的減免,分回的房屋也較少一些。
而都市更新則是大多數地主同意,達到政府所規定的一定門檻,就可以開始進行都市更新的程序,不過因為有政府的監督,所以程序需要花的時間比較多,但是有所謂的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可以讓地主分回比較多的房子,並且在稅賦上也有減免。
兩種模式都有優缺點,不過最主要還是要看住戶有沒有共識要來進行重建,最重要是住戶要能夠凝聚共識,透過任何一種模式來進行重建都是很好的,畢竟房屋要能夠順順利利的蓋起來才是最重要的。
希望這樣回答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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