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世文指出,目前基地開發容積移轉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直接向政府購買,另一種則是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將土地捐給政府後,容積再移轉到預定開發的基地。而過去曾經有許多建商以低價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後,把容積移轉到其他建案,再以高價賣出獲取暴利,營建署因此將取消民間買賣容積移轉管道,未來建商必須向政府購買容積,價格由移入基地房價行情訂定,但目前計價方式還沒定案,會以區域實際行情作為參考,或是只比市價行情便宜一點作為誘因,不過現在還沒有實施時間,只能估計約在今年可能上路。
至於「捐地」不能換「容積」是否可能造成房價上漲,葉世文強調,建商要漲價總有很多藉口,但民眾不一定要照單全收。而對於還沒被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地主而言,日後地方政府出售容積,將專款專用都用在公共建設、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上,就能解決地主問題。
此外,營建署也提到,除了「容積移轉」以外,未來也研擬設置「容積獎勵」上限,包括一般區域獎勵預計上限為20%,都更區域則是訂在50%。
資料來源:
中廣新聞網 –
資料日期:2013年1月30日 下午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