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3月公告調高房屋稅折舊率與免徵門檻新基準,目前已有6縣市公告準備實施,而有業者認為,此新標準將一舉納入先前未達免稅門檻的老屋與小套房,至於新建房屋則吃不到這個優惠。
財政部3月公告調高房屋稅折舊率與免徵門檻新基準。
 (資料照/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
現行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可免徵房屋稅,財政部宣布,各縣市可視近年標準單價、路段率等漲幅,適度調高,調整金額以千元為單位,而業界認為,受惠者通常為老屋或面積較小房屋。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台南市、苗栗縣都準備好公告調高免稅門檻,範圍從10.3萬到10.8萬,折舊率部分,調幅從1.17%~1.27%不等。
有房仲業者認為,原本繳房屋稅1萬元,折舊率調高後僅少繳170元,折舊率的調整明顯不高,而免稅門檻則明顯保障老屋,對新房則隻字未提。
財政部網站公布,現行房屋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房屋課稅現值 × 稅率」,「房屋課稅現值=標準單價 × 面積 × (1-折舊率 × 折舊年數) × 路段率」。折舊率主要反映房屋使用的折損情形,折舊率越高或年數越多,稅額相應降低。當折舊年數達到地方政府「房屋折舊率及耐用年數表」限制上限時,即不可再使用。
報導指出,財政部官員表示,房屋稅越高,折舊率調高後,省下的稅負也較多;且折舊率屬累進概念,調高後降稅效果將逐年顯現。
原文網址: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9864157264.html 資料來源:好房網News記者羅力元/整理報導 資料時間:2017-03-21 1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