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表示,壽險業可以投資符合財政部提供的一定條件的都市更新案件。壽險公會表示,都市更新案的投資報酬率應該與地上權案相當,達3%以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為了配合政府推動民間投資公共建設,財政部近期已蒐集多件公辦都市更新案件,並且鼓勵保險業積極參與該項案件。
依據財政部提供51個案件,金額新台幣1800億元,其中較大案件包含新北市新莊國際創新園區興建營運移轉案、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市更新案、以及基隆港調車場都市更新計畫等。
金管會表示,壽險業投資都市更新案件必須以公辦都更案件為限,並且要符合配合政府政策或公共建設目的、100%公有或國營事業持有、基地完整、單獨開發、無涉及在行整合其他土地的國有土地或地上權。
金管會說,壽險業如果投資公辦都更案件,不能涉及有非屬保險法規定業務的經營,並且要有利用並獲益的事實。
可以投資都市更新案件的壽險業資本適足率(RBC)必須達200%以上,且投資前各項資金運用內部控制處理程序有重大缺失未改善等情事。並且必須事前向金管會申請。
壽險公會表示,雖然金管會先開放壽險公司可以投資財政部所提供的都市更新案件,不過也為未來壽險業投資公辦都市更新案鋪路。據壽險業評估,投資都市更新案投資報酬率與地上權案相當,報酬率將超過3%以上。1020709
資料來源:中央社記者吳靜君 資料日期:(台北9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