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你們更新會已經確定完成建築設計、權利變換的選屋作業了,且都有經過第22條規定的同意門檻決議,那就已經完成法定程序,而且召開的臨時大會的議題也沒有到達法定門檻,那就屬於無效的決議;那就照之前的決議繼續進行下去。
2.更新會是由全體所有權人因應都市更新所組成的團體,對於能夠達到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規定的同意門檻的議題就得執行,這應該是毫無疑問的,尤其是協助製作都市更新報告書的都更公司,他是受全體所有權人委託來執行都市更新相關事宜,應該以更新會的意見為依歸,而且更新會跟都更公司之間應該也有業務承攬關係,這點需要明白的告知,按照都更會的要求來執行業務。
其實要進行都市更新還是建議能夠儘量多溝通,儘量能符合每一個所有權人的需求,這樣都市更新重建才能順順利利的完成。
希望這樣的回應有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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