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你所提到的建商開給你家裡的條件是1坪土地換1.5坪的房屋面積,以住三土地加上都更重建後,每坪土地約可登記4.8坪新屋而言(假設都更獎勵30%),分回1.5坪約分回三成,似乎比較少。可能建商說明的不夠清楚。這部份開發條件建議找建設公司詢問清楚,畢竟這是有關於住戶的權益問題,需要謹慎以對。
2.都市更新常遇到有的住戶有房屋但沒有土地,或是有房屋,但是 有土地持分不均勻的問題,這部份其實都有一個客觀的評定標準。建商說因為他們也是住戶,所以要分一些給他們,可能您誤會建商的意思,畢竟地主間各自產權是獨立的,自己的權益各自保護,在都市更新辦理過程應該是公開公平的。
3. 都市更新條件是否合理,仍需要針對個別土地條件加以判斷,有需要的話請您提供更詳細資料,我們可以提供免費評估及建議,也希望這部份的初步解說有幫助到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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