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堅持原地重建,導致文林苑協商瀕臨破局,在文林苑事件過程中,從社會動員到都更修法,為的不僅是伸張王家的居住正義,更為了求取都市發展與基本人權的平衡點,因此,進入三方協商階段後,王家也必須以「合理、合法」的條件,求得最佳平衡點,回應社會期待。
王家人表示,堅持原地重建不是為了牟取更大利益,既是如此,當「原地重建」方案無法執行時,王家就該提出第二方案。原地重建不可行之處有二,其一是王家原址屬早年合法違建,有約四分之一土地為其他地主所有,從早年占用至今,若要重建,也應將屬於他人的土地歸還;其二,王家所在地未臨任何計畫道路,已被其他土地所包圍,依建築法,不能蓋屋,無法取得建照,王家若要蓋屋,得先出資向緊鄰的國有財產署購買土地才能興建,硬是要求建商蓋回違建屋,不合法也不合理。
王家若不接受上述現實「異地重建」,也可選擇由建商以金錢或房屋給予合理賠償,但何為合理賠償,可由市府提供參考值,公開供社會各界檢視,避免王家被污名化。亦可經由訴訟方式,由法院判決。
王家、同意戶與建商都必須認清,文林苑都更案早已不僅是涉及私利的問題,而是社會各界歷經流血流汗動員抗爭後的公共議題,何為現階段最合理、合法的「居住正義」,不是任何一方說了算,都需攤在陽光下經社會檢視。(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陳曉宜 資料日期:2013年6月14日 上午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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