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報載「都更停擺」等內容,更新處表示,大法官釋憲後,即力促內政部召開會議以確定全國一致性作法,並即依會議結論辦理,並持續進行受理中都更案審查及核定作業。更新處進一步表示,依內政部會議結論中,涉及解釋文公布後,事業計畫尚未辦理公開展覽者,參考行政程序法之聽證程序舉辦公聽會,更新處不僅未停止受理中案件之審查、審議及核定等相關作業,更已積極多次召集會議研議過渡期間之作業方式,以兼顧保障市民權益及行政效率下,推動本市之都市更新。資料來源: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資料日期:10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