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針對「 新北市都更十計」 發布新聞稿:
媒體所載「新北 都更十計上路」,指出新北市為推動都市更新,就提升效率、加強輔導、積極活化三方面研訂十項內容,其中包含放寬代為拆遷之標準、放寬未達1000平方公尺亦得申請劃定都市更新單元等。臺北市政府表示,新北市所提出所擬之都市更新相關推動措施,臺北市政府多數已執行中;少數措施則因尚有實務執行之困難或爭議,亦多已研議或建請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修法。
其中,有關新北市擬放寬代為拆除之規定,臺北市政府重申,都市更新案之實施者若依法向本府提出代為拆除之申請,本府必須受理。但為求辦理過程謹慎和諧,市府有必要訂定更為嚴謹之補充規定,以透過多次、多方協調的機制,希望同意戶與不同意戶雙方儘可能達成共識,圓滿解決。至必要時始依法強制拆除,排除長期無法順利推動都市更新之核心問題。
除前述措施外,臺北市政府為加速都市更新,除已建議內政部修法,期使行政與技術審查分離,以及修正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使更新單元無須經本府都委會審議,可有效提升審議效率之外,另即將成立「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亦可有效協助更新先期整合階段,縮短更新時程。
資料日期: 2012-01-30 11:04
資料來源: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http://www.uro.taipei.gov.tw/ct.asp?xItem=16630542&ctNode=12856&mp=118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