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事業概要」的發起人(申請人)是由「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推舉其中,取得更新單元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其面積及所有權人數1/10 以上同意比例門檻,即可擬具事業概要申請核准,一般都會找專業者協助。
2. 公聽會很重要,一定要記得參加喔。
進階知識 。去哪找專業者,請前往「服務廣角鏡」,打電話請「臺北市都市計畫技師公會」或「臺北市建築師公會」推薦;也可到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下載「社區規劃師」或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下載「核定之都市更新案實施者及規劃單位資料清冊」參考。
。當劃定都市更新單元後,如實施者取得達事業計畫同意比例門檻,則可以免擬定「都市更新事業概要」,直接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資料來源: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都市更新市民操作手冊 http://www.uro.taipei.gov.tw/ct.asp?xItem=1134040&ctNode=19937&mp=118011
以上內容皆為依回覆日期當時的法規及個案作答覆及估算,將因法令修訂及個案不同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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