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項目 | 2000億優惠房貸 | 整合住宅 補貼方案 | 國宅貸款 | 築巢優利貸 (輔助公教人 員購屋貸款) | 青年首購 優惠貸款 |
目前利率 | 2.425% | 第一類:1.692% 第二類:2.267% | 2.267% | 2.49% | 2.225% |
年齡限制 | 滿20歲 | 滿20歲 | 滿20歲 | 無限制 | 20-40歲 |
額度 | 台北市每戶最高350萬;其他地區每戶最高300萬元 | 每戶最高220萬元 | 每戶最高220萬元 | 以擔保品可貸金額為上限 | 每戶最高220萬元 |
貸款年限 | 最長20年 寬限期3年 | 最長20年 寬限期5年 | 最長30年 寬限期5年 | 最長30年 寬限期5年 | 最長20年 寬限期5年 |
利率計算 | 利率為中華郵政公司二年定儲機動利率+0.2%計算機動調整 | 第一類: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減0.533%機動調整 第二類: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加0.042%機動調整 | 按台灣郵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0.042%計算機動調整 | 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加0.265%機動調整 | 前七年不高於3%,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調整;第八年起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計算機動調整 |
申請條件 | 不限首購,每人一戶,但已申貸政府優惠購屋貸款者不得重複申貸 | 1.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者 2.單身者須年滿40歲 3.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且均無自有住宅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 第一類者另須經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社會救助法審核列冊之低收入戶。 2.身心障礙者。 3.65歲以上老人(限申請人)。 4.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 5.單親。 6.重大傷病者。 7.原住民。 8.重大災害災民。 | 1.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者 2.單身者須年滿40歲無配偶者或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且均無自有住宅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 3.符合行政院公告之收入較低家庭標準者(96年度標準:台北市、台北縣轄市145萬,高雄市105萬,台灣省94萬元) | 公教員工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 | 1.有直系親屬同一戶籍或有配偶者 2.在當地設有戶籍 3.本人、配偶、同一戶籍親屬均無自有住宅,且均未受政府輔助購(建)住宅者 4.家庭年收入在戶數20%分位點以下之低收入青年戶家庭(96年度標準:台北市、台北縣轄市86萬元,高雄市及省轄市60萬,台灣省52萬) |
購屋限制 | 1. 建物用途登記為住宅或含住字樣 2. 97.3.22(含)以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及新屋 | 1. 建物用途登記為住宅或含住字樣 2. 二年內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及新屋 | 政府直接興建之國宅 | 建物用途登記為住宅或含住字樣 | 建物用途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 |
其他規定 | 可與「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搭配 | 可與「2000億優惠房貸」、「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搭配 | 國宅貸款額度為售價之八成五 | 自96年11月1日開辦,為期二年,由彰化銀行承作 | 如申請人重複辦有二種以上優惠貸款者,應撤銷貸款資格,並繳還自貸款之日起政府已撥補之利息總額。 |
申請時間 | 自97年9月22日起至99年9月21日或額度用完為止 | 預計自97年11月中起再次實施 | | 96/11/01~98/10/31 | 96年度受理期間為自96年1月3日至額滿或96年11月30日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