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載修訂評估指標六,中山南、北路、敦化南、北路及仁愛路精華地段都更條件放寬,容積獎勵將大增部分,更新處表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自98年修訂發布至今已逾3年,有鑒於都市及社經環境皆有所變遷,確有檢討修正之必要。故已於101年7月4日針對環境評估標準召開專家學者、公會及相關單位研商會議,全面檢討、修正所有環境評估指標項目,除指標六先行公告重大建設及國際觀光據點外,後續亦將持續修訂相關指標內容。 更新處表示,環境評估標準共有14項指標,民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即使是位於公告重大建設及國際觀光據點地段之基地,其環境狀況仍須符合3項以上評估指標,始能申請劃定更新單元,且經核准劃定後仍需依基地條件及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擬具事業計畫,經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及爭議處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始核定實施。故本次指標六之公告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範圍審查依據之一,並非所謂的「鬆綁」精華地段更新,亦非確定容積獎勵額度。 更新處進一步表示,評估指標六之重大建設及國際觀光據點,應由市府定期公告,以符合環境變遷需要。故更新處先於101年6月26日邀集相關公會、學會及市府相關局處召開指標六研商會議,考量98年公告時已就都市景觀考量,訂有市民高架、環河南北路等快速道路,鼓勵其周邊環境更新,經檢討景觀道路作為本市重要景觀軸線,理亦併同鼓勵其周邊環境更新改善,以提升都市景觀。故修訂內容包含捷運系統或鐵路系統修訂為「已經都市計畫變更公告者」、增訂士林官邸及中山南、北路、敦化南、北路及仁愛路等3條景觀道路寬度逾40米以上之路段。後續將持續就其他指標修訂檢討,以符合都市社經環境變遷。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日 期:101年10月6日 聯 絡 人:更新企劃科 陳昱如 電 話:02-2321-5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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