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公告日期:102.01.14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10152342631號 依 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9、29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6、11條。 公告事項 一、 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書圖自102年1月14日起張貼本府及板橋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30日,並於102年1月29日下午2時假板橋國民小學第6棟視聽教室(新北市板橋區府文化路一段23號)舉辦公聽會。 二、 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 另有關本案涉及都市更新獎勵、都市設計審議、建築設計及相關法規與審議原則部份,最終仍應依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內容為準。 市長 朱立倫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資訊服務站 資料日期:2013/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