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公告日期:101.12.25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10152338111號 依 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101年12月25日起張貼本府及中和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並於102年1月11日下午3時假新北市淡水區竹圍國民小學曉月樓5樓視聽中心(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145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市長朱立倫 資料來源:新北市資訊服務站 資料日期:2012/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