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日 期:102年6月21日 聯 絡 人:張總工程司溫德 電 話:02-2321-5696 有關今(21日)士林王家暨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針對文林苑更新案協商小組評估報告召開記者會所表達之意見,依據昨(20日)公布之協商小組評估報告指出,依照最高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1453號、99年度判字第1284號、99年度判字第1298號等判決,不生單獨對聲請釋憲的再審原告溯及失效之法律效果,原處分或原確定判決予以適用違憲條文無違法或錯誤可言,故釋憲結果並不影響市府依法核定文林苑更新案及執行代拆作業。 另協商小組評估報告業已說明,在法、理、情之基礎下,協商過程各方皆須有所折衷讓步,才能讓僵持不下之僵局有協商解決之空間,並進而有達成共識之機會。惟因同意戶與王家之間缺乏信任感,且王家訴求堅持原地重建不合乎法令、公平合理及社會成本最小化之評估原則,故王家訴求難以成全,致使三方未達成一致共識。 更新處進一步說明,文林苑事件後市府不曾停止協助,持續促成同意戶、不同意戶與實施者三方間的溝通協調,市府努力促成和平共識的決心,雖仍未達成共識,但希冀本案相關權利人能持續溝通,俾能使本案早日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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