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都更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駁回,市府依法行政再次獲得肯認,並同時核准工地放樣勘驗,部分工地先行施工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日 期:102年7月16日 聯 絡 人:更新事業科 電 話:02-2321-5696
有關士林文林苑更新案,昨(15)日獲最高行政法院(102/7/5)判決,針對王家所提再審內容上訴駁回。市府表示,王家所提諸項質疑,經訴願決定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業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確定在案;現王家再就「建築線」、「公聽會通知」提起再審,亦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再審駁回,及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駁回,足證全案皆依法定程序核定實施。 另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昨(15)日核准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放樣勘驗乙案,但因本案尚有王家組合屋於工地內,於該組合屋未移除前,本次僅同意無爭議處之連續壁部分先行施工,其餘部分之工進,需另案提出申請。
王家與市府相關爭訟之判決一覽表 更新案處分(行政救濟) 代拆處分(行政救濟) 提告 爭點 說明 1. 公聽會通知程序 2. 鄰地協調程序 3. 更新單元劃定範圍 4. 是否臨接建築線及消防通道等 1. 未依中央輔導會議釐清更新案周邊計畫道路未開闢,影響公共安全 2. 市府執行拆除,嚴重侵害其居住自由及財產權利 辦理 情形 1. 98/10/27 內政部訴願會決定:訴願駁回。 2. 99/05/26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3. 100/07/04 最高行政法院裁定:上訴駁回。 4. 102/02/27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再審之訴駁回。 5. 102/07/05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駁回。 1. 101/03/15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聲請停止執行代拆駁回。 2. 101/05/22 內政部訴願會決定:訴願不受理。 3. 101/07/20 王家續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102/08/20召開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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