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來,新北市新增違建拆除比例僅五成,造成違建數越來越多,從民國九十六年的十四萬件,暴增到一百年的十七萬五千件,遭審計單位檢討;工務局強調,礙於人力不足,只能針對正在興建中的案件採「優先排拆」方式依序拆除。
新北市審計處指出,新北市違建數目不減反增,主要是新增違建「即報即拆」的成果不彰,平均每年拆除率僅有五成,因此違建數以每年一萬件的速度快速增加。
審計處指出,工務局將違建依嚴重程度分ABCD四類型;A類為「優先拆除」、B類為「政策性案件」,這兩類屬情節重大,拆除大隊的執行率都在八、九成以上。
至於C類「影響公共安全」、D類「一般性案件」屬較少人注意的違建,近三年執行率不到十%,因此拉低整體執行效果。
但審計處認為,新增違建被列為A、B類型的數目過少,大多數案件都被列為C、D類型,讓拆除比率有美化、失真的疑慮。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林金池╱新北市報導】
資料日期:2012/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