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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都市更新的操作流程-快速上手 操作大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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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
回覆日期:2011/06/13




權利變換計畫的擬定不需要簽署同意書,實施者依據事業計畫審定結果,進行權利變換之選配工作。

1. 實施者擬定權利變換計畫前,會進行意願調查,了解你是「願意參與權利變換,分配更新後之房地」或「不願意參與權利變換分配,領取補償金」,再依大家的意願來辦理選配程序。你會收到「更新後申請分配位置申請書」,在這之前,實施者須先請三家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辦理更新前、後房地的估價,擇定一家估價結果作為計算大家權利價值之基準。

2. 實施者會在距「更新後申請分配位置」截止日不少於30 日前舉辦公聽會, 公聽會很重要,對於選配原則、權利變換計畫等內容的疑問,都可以利用這個公開場合發問或表達意見。請前往「密技6」。

3. 實施者向市政府提出權利變換計畫的報核申請,就已進入法定的審議程序,想知道辦理進度,可詢問實施者,或到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便民服務」-「都市更新審議辦理情形」去查詢。

4. 公開展覽為期30 天,所有權人會收到公文書通知,如何了解計畫內容,請參考「密技5」。

5. 在公開展覽及審議期間,建議以書面提供意見, 以便請實施者回應, 供審議會審議參考,必要時也會邀請你與會陳述意見。

6. 權利變換計畫經市政府核定後,核准函會寄發給各所有權人及權利關係人,並公告30 天、刊登政府公報及新聞報紙3 日,如何了解計畫內容,請參考「密技5」。

進階知識

當你收到「更新後申請分配位置申請書」很重要,法令規定要有30 日以上的時間,給大家考慮,在期限內以書面方式向實施者提出申請。有任何疑問都應趕快向實施者反應,千萬不要影響到自己的權益!

。在進行選配時,實施者可以訂出選配原則( 分配方式) 供大家遵循。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或同一個分配單元位置有二人以上申請,以選配原則仍無法確定時,都將以公開抽籤方式進行分配,記得要親自或委託親友出席,以免影響權益。

。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2 個月內,土地所有權人對權利價值有異議時,請參考「密技2、5」。

資料來源: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都市更新市民操作手冊
http://www.uro.taipei.gov.tw/ct.asp?xItem=1134040&ctNode=19937&mp=118011


以上內容皆為依回覆日期當時的法規及個案作答覆及估算,將因法令修訂及個案不同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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