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將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六條規定,邀請機關、學者專家及當地居民代表參加,扮演監督的角色,讓都更案更有保障。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六條:依本條例第十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舉辦公聽會時,應邀請有關機關、學者專家及當地居民代表及通知更新單元內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囑託限制登記機關及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參加,並以傳單周知更新單元內門牌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