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可否進行都市更新,首先必須符合相關法規之規定,本次則以台北市法規的部份進行說明。
房子要能進行都市更新必須符合已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或是「都市更新單元」;所謂「都市更新地區」是指為配合重大政策、因應重大災害或是因環境老舊、影響公共安全等,主動劃定之應更新範圍,目前台北市政府已公告劃定地區可於都市更新處網站上查詢,未來除非有特殊狀況,市政府原則上已不再主動劃定。(http://www.gis.udd.taipei.gov.tw/ua_frmEasyQuery.aspx?use=t)
「都市更新單元」為進行都市更新的基本單位,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一項及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條之面積限制,由申請人(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申請劃定為可單獨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範圍,因此劃定「都市更新單元」為完成後才能進行後續所謂「事業概要」、「事業計畫」、「權利變換」等都市更新程序。
一般而言,整體基地面積要達到最低規模,面向的馬路最好要有八米以上,都更機會較大,且更新程序時間長短取決於住戶間整合程度高低,買屋前須多方審慎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