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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日期:2013/09/02
都市更新問題 我母親承租二十幾年的房子最近有建商正在談都市更新,而我們的房東因為欠債房子即將被抵押法拍了,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們參與法拍有優先購買權嗎?
都市更新回答

依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係指房屋與基地分屬不同之人所有,且房屋所有人對於土地有地上權、典權或租賃關係存在之情形而言,令堂僅為房屋的承租人,並未符合上開法律之規定,故對被執行拍賣的土地無優先購買權。


以上內容皆為依回覆日期當時的法規及個案作答覆及估算,將因法令修訂及個案不同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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