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估價條件:依照相關法令規定及實施者所給予的估價條件。 (二) 評價基準日:不動產估價師查估更新前後價值之時間點。 (三) 更新前土地、建築物及他項權利之產權狀態。 (四)更新後建築物之規劃設計。 (五)更新單元容積獎勵之高低。 (六)更新單元之規模大小。 (七) 共同負擔(都市更新相關成本)的高低。 (八)其他。
資料來源:台北市都市更新處 http://www.uro.taipei.gov.tw/ct.asp?xItem=156750&CtNode=12893&mp=118011
以上內容皆為依回覆日期當時的法規及個案作答覆及估算,將因法令修訂及個案不同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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