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確認的是:「地主土地設定抵押給建商?」,還是「建商拿地主的土地去給銀行設定抵押?」若為前者,則對地主來說當然會有風險,地主將土地抵押給建商了,但是建商未履行把房子蓋好的責任,無論是建商倒了、或是跑了,地主需背負貸款,以及房子未蓋好(俗稱爛尾樓)等的壓力。若為後者,建議銀行承作時以「信託」方式來提供保障,以確保當建商興建房屋時能夠專戶控管、專款專用。建議若要進行合建,還是找財務能力強,有品牌的建設公司來進行合建,讓住戶能夠安心的重建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