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了解建商是以都更甚麼名義開的會議,有可能只是為將部分土地排除都更範圍的鄰地協調會。建商為符合都更的程序,須辦理鄰地協調,在相鄰土地未滿1,000㎡或建築物已達更新年期的前提下,依「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規定,更新單元有下列情形時,應辦理鄰地協調會議,但街廓內相鄰土地已向本市建築管理處申報開工者,免辦理鄰地協調且得不納入該相鄰土地:1.更新單元面積未達1,000㎡時2.更新單元所在街廓內相鄰土地面積合計未達1,000㎡,或其建築物已建築完成且達更新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