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可以的,只要您是合法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就可以參與都市更新,但於分配更新後的房屋時,需由土地和建物持有人雙方先自行協議,協議不成再以估價師所估算之價值進行比例分配。一般來說合理的分配,土地持有者將比建物持有者分得較大比例的房地。相關法規可參考都市更新條例第39條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的情況之下,應先行由土地所有權人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於實施者擬定權利變換計畫前,自行協議處理,若協議不成時再按其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佔原土地價值比例,納入權利變換計畫分配之,其他包含設定地上權人、永佃權人及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皆以上述方式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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