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以重建辦理推動都市更新相關之行政費用及規劃設計費用,給予一定額度之補助,其申請補助申請人為:1. 經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者,其申請人。2. 經核准立案之都市更新團體。3. 依更新條例規定之實施者。
《補助整建維護經費》→為鼓勵臺北市容之翻新,針對老舊建築物進行整建維護,每年度公告、審查,給予經費補助:1. 整建或維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規劃設計經費。2. 整建或維護更新工程之實施經費。
進階知識
。每年度第一季都會定期公告,請至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最新消息」上查詢。相關申請 書表之下載,請前往「服務廣角鏡」-「工具書」。
。請參照「臺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經費補助辦法」及「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 助實施辦法」。
資料來源: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都市更新市民操作手冊 http://www.uro.taipei.gov.tw/ct.asp?xItem=1134040&ctNode=19937&mp=118011
以上內容皆為依回覆日期當時的法規及個案作答覆及估算,將因法令修訂及個案不同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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