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訂有提列標準,更新獎勵之容積所產生的「價值」是由全體所有權人共享,但更新所產生之相關成本費用(也就是共同負擔)亦由所有權人負擔(若與建商合作,將由建商出資,所有權人以部分土地抵付共同負擔費用),針對各項費用,例如:更新規劃費用、建築設計、不動產估價估價、稅捐、各項管理費用、營造商拆除與興建、地政士(代書)辦理房地登記等,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已訂有相關提列標準做為參考,並透過審議的過程,檢核成本提列是否合理,確保所有權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