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價原則基本上都是相同的,因為公寓的土地為共同持分,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125條或126條及其他相關規定來計算各戶更新前土地權利價值,也就是以全棟建物之土地價值比率及建物價值比率,分算各區分所有建物房地總價之土地權利價值及建物權利價值;若一樣的建築面積來說,因獨棟透天持有完整的土地,價值會比公寓來的高。 都市更新在做權利變換的時候是按照更新前的土地、使用分區、位置去估算土地價值,將全部所有權人所擁有的價值作為分母,個別價值就是分子,用這個比例分算共同負擔及分配更新後的房地產價值,所以是依照土地價值來估算非以建物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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