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未登記的陽台:建議由實施者請建築物所有權人辦理建築物登記;若無法登記者,則不動產估價師會參考當地交易習慣,考量使用效益進行價格調整。
(二) 未登記的地下室:建議由實施者請建築物所有權人辦理建築物登記,辦竣登記者,依一般估價方法進行查估;不可登記者,則依相關法令規定進行查估。
資料來源:台北市都市更新處 http://www.uro.taipei.gov.tw/ct.asp?xItem=156750&CtNode=12893&mp=118011
以上內容皆為依回覆日期當時的法規及個案作答覆及估算,將因法令修訂及個案不同而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