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都市更新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主要是依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 12 條規定,申請老舊公寓專案基地條件是以完整街廓或是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即為原劃定更新單元之ㄧ般性條件,若能整合至完整街廓,亦可提出申請;若面積未達2000平方公尺者(或未能整合至完整街廓),雖不適用老舊公寓專案,仍可循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申請辦理。如基地面積條件過小無法適用老舊公寓專案或一般更新重建之條件,亦可以申請整建維護方式,改善居住環境並提高生活機能。詳細申請方式可洽詢台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