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者向市政府申請都市更新報核,必須取得超過法定門檻的同意比例,所有權人簽了同意書就表示納入同意比例內。 1. 有兩張: ■ 在申請都市更新事業概要及事業計畫這兩個階段時,分別需要簽署同意書。
2. 法定效力: ■ 簽訂同意書後,就產生了權利義務關係,一定要「簽名」與「蓋章」,簽訂同意書前,應審慎檢視實施者所告知之都市更新辦理之權利義務與計畫內容,充分了解後再行簽訂。 ■ 同意書的效力只在於認定「同意」或「不同意」參與都市更新,如有要加註的條件,建議與實施者另行協商。
3. 如何撤銷同意書: ■ 事業概要或事業計畫同意比例計算時點,以向市政府申請報核時為準。 ■ 在事業概要或事業計畫還沒送到市政府申請報核前,你都可以隨時向申請人或實施者表達撤銷同意書。 ■ 一旦事業計畫送到市政府申請報核後,你如不同意公開展覽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者,是可以 在公開展覽期滿前,撤銷同意書。但出具同意書與報核時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義務相同者,則無法撤銷。 ■ 審議過程中,能提具法院判定,符合民法第88條、第89 條、第92 條規定之被詐欺、脅迫等 情事或雙方合意撤銷者,則不計入同意比例。
進階知識 。須仔細核對案名、填表人姓名、申請人姓名、填表人土地資料、填表人建物資料是否有誤。 。填表人資料須填寫完整,包括填表人簽名並蓋章、身分證字號、連絡地址、連絡電話及簽署日期。 。填寫同意書時,得當場出具證件供實施者核對資料,不需提供任何證件影本給實施者。 。內政部營建署及市政府都有同意書範本可以參考,請前往「服務廣角鏡」-「工具書」。 若於同意書外,另與實施者簽訂協議合建等契約書,係屬私權,如有糾紛,則應自循私法途徑解決,故簽訂前,請審慎衡酌。
資料來源: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都市更新市民操作手冊 http://www.uro.taipei.gov.tw/ct.asp?xItem=1134040&ctNode=19937&mp=118011
以上內容皆為依回覆日期當時的法規及個案作答覆及估算,將因法令修訂及個案不同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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